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教学管理

  各位老师: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的精神,现就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全院在校、在籍(含休学、保留学籍)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全院学生要认真核对数据信息,确保数据信息与学生真实情况对应一致。具体核准信息项、补录信息项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各位老师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附件要求及时完成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并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和采集质量,为落实好国家个税改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奠定坚实基础。
 
  请各学院务必于2019年1月17日前完成数据上报工作,各位老师1月17日内将电子版发送至我的邮箱,注意:上报时严格按照已下发核对表格填写上报,不得删减、增行/列。
 
  联系人:李倩605819736@qq.com
 
  填表说明见下一页
 
  附件:《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表》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
 
  2019年1月10日